,第四章 工农业与其它行业节水管理第二十三条,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 增加水循环次数。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已安装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 设备和产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者对其进行节水改造.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制水损耗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水大户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用水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在保证用水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酌减其用水计划指标、第二十五条.绿化用水,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逐步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绿地,树木,花卉应当采用喷灌。微灌 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 第二十六条,环卫。洗车以及建筑业应当优先利用经处理达到使用标准的再生水,洗车业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逐步推广无水环保洗车技术。洗浴业、水上娱乐业和游泳场,馆,应当采取节约用水措施,并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第二十七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科学编制农业发展规划 发展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的投入、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进行节水灌溉技术改造 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的利用率、第二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业节水灌溉试验,推行灌溉计量用水、逐步做到按定额配置灌溉水量、并按用水量收取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