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Code,for,urban public facilities,planningGB、50442 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0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2、2008 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 0.1。5,0、1,5、0,3,6.0、1,7、0、2 8,0 1.9。0。1,9,0,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2月3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2.85号.要求。由建设部技术归口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部分省市的地方相关文件规定 征求了上海.杭州,陕西,成都.延吉,昆明等城市规划局.规划院的意见 多次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公共设施用地C1,C6和C9中的社会福利部分相对应。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是按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依据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在2003年用地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对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做了适当调整。其中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略有降低,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编制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邮编.300201。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德俊,张振业,陈冀霞.王婕。沈国平、赵苑。胡海波.王诗煌,马军。李春梅.李金铎.周劲、袁锦富、严恩杰、陈维明.夏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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