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重点项目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 考核的范围,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第十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重点项目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数量.项目规模.项目形象进度、项目竣工情况、项目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指标为,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开工建设的项目数量,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竣工项目数量,项目质量等、第十七条,考核的组织,项目考核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班子,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年终进行统一考核,第十八条.考核的方法步骤、按照日常管理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以年终考核为主 结合一年来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平衡,按照 德州市建设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统一打分。得出各县.市 区、部门总分值,然后据总分值进行排序向全市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县,市.区.部门年终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评体系的主要指标之一,第十九条。奖励措施,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第一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记功,对获得前三名的县。市 区、政府 管委会,颁发奖牌及奖金,对表现突出的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做出贡献的金融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10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德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德政发。1996。35号。同时废止、附件.德州市建设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考核内容最高分值评分标准合计100分。一、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保障措施15分、1、设立项目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 计2分。2.落实项目责任人和领导人联系项目制度。计2分 3、及时报送新增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计3分,4,谋划重大储备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计5分 5 项目单位的管理措施 计3分.二,开工项目数量20分新开工1个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计2分、新开工1个超亿元建设项目,基本分计3分,每增加1个亿投资加1分,三,开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25分本年度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每完成1000万元,计1分.实际完成投资的考核以项目单位资金到位证明、施工形象进度表和建设单位实际支出资金为依据.四。竣工投产项目数量20分竣工投产1个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计3分。按规定建设期,或以内、竣工投产项目、每个加2分 五。项目质量。20分每开工建设1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财源支柱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国家专利项目,高出口创汇项目。投资少效益高的项目 增加农业收入.带动产业发展的项目。加2分、说明、表中考核内容二,三 四.五各项合计得分最高的县 市 区.部门,其得分用A表示,实际得分分别为20,25,20。20分.其它县、市,区,或部门得分计算公式为、表中二 三.四,五项各项合计得分,A 最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