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重点项目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考核的范围,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第十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重点项目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数量 项目规模,项目形象进度 项目竣工情况,项目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指标为。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开工建设的项目数量 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竣工项目数量.项目质量等。第十七条 考核的组织、项目考核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发改委牵头 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班子,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年终进行统一考核、第十八条.考核的方法步骤.按照日常管理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以年终考核为主,结合一年来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平衡。按照,德州市建设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统一打分.得出各县。市。区。部门总分值.然后据总分值进行排序向全市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县、市、区、部门年终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评体系的主要指标之一.第十九条,奖励措施,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第一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记功、对获得前三名的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颁发奖牌及奖金、对表现突出的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项目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做出贡献的金融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10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德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德政发 1996.35号,同时废止、附件。德州市建设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考核内容最高分值评分标准合计100分.一.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保障措施15分,1,设立项目管理领导机构 办事机构,计2分 2.落实项目责任人和领导人联系项目制度.计2分。3、及时报送新增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计3分。4 谋划重大储备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计5分。5、项目单位的管理措施.计3分、二。开工项目数量20分新开工1个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 计2分.新开工1个超亿元建设项目。基本分计3分,每增加1个亿投资加1分,三,开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25分本年度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每完成1000万元。计1分.实际完成投资的考核以项目单位资金到位证明 施工形象进度表和建设单位实际支出资金为依据.四.竣工投产项目数量20分竣工投产1个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计3分、按规定建设期,或以内。竣工投产项目,每个加2分,五,项目质量。20分每开工建设1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财源支柱项目,高新技术项目 国家专利项目 高出口创汇项目.投资少效益高的项目,增加农业收入。带动产业发展的项目、加2分.说明 表中考核内容二、三 四、五各项合计得分最高的县、市,区、部门,其得分用A表示,实际得分分别为20.25 20.20分 其它县。市.区 或部门得分计算公式为.表中二.三。四.五项各项合计得分。A,最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