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重点项目的管理第四条、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健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机构 编制 职责,经费。任务,五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实行法人责任制。建立项目建设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建设 第五条,严格重点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和验收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概算,不得任意变更建设规模。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适时 视情按国家稽查办法进行稽查,并及时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中达不到标准的部分要限期整改 第七条 建立重点项目日常管理网络.实施信息员制度和月报制度,重点项目单位应定期向市,县发改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年底报送全年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市发改委根据项目进展及时编辑,发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简报,第八条,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季度分析 半年检查 年终总结考核制度 市发改委要经常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断研究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新情况.新特点,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 全面汇总掌握工程进度和情况,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第九条 实施重点项目分管领导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由市分管重点项目的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季度召开1次,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市发改委要及时归纳整理、填好.议题报告单、提交重点项目办公会议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