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点项目的筛选确认、为加快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的决策水平 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达到工程质量.建设速度,投资效益的统一,膨胀经济总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素质 推动我市经济超常发展。跨越前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德州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市发改委是市政府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筛选。储备,论证 确认.上报,建设环境保障 招投标管理、履行协调.调度,稽查 审核等,具体工作由市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第二条,市级重点项目及重大储备项目的申报条件.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二。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 三、政府投资及国债项目。四。投资少,见效快 效益好的 四高 高技术含量.高出口创汇、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项目 五.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关系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益性项目.六.凡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前期工作项目可申报重大储备项目、第三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市级重点项目每年确定1次、由市发改委筛选。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对已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市发改委调度.督查,每年组织1次考核.有关县,市.区.部门要创造条件。确保按期开工,按期竣工 经考核、对不具备重点项目条件的,实行淘汰制,报市政府同意后,下年度不再作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对重大储备项目。要做好谋划,搞好论证 每年确定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组织.筛选重大储备项目,建立储备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