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陆水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陆水流域的水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活,生产用水 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陆水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的污染防治。第三条.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污染源头控制、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设立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通城,崇阳 赤壁 嘉鱼四县,市、以下简称四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综合性的水污染防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本行政区域的陆水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第五条.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四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责任制 将辖区水环境质量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第六条。四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行政区域内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四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陆水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四县,市,人民政府的水利 交通,卫生。国土资源.建设、林业 农业。渔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陆水流域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并有权对污染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对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四县.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