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劳保费用的拨付,补贴第十二条。申请拨付或补贴建筑劳保费用的建筑企业,应当经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登记、领取。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管理手册。第十三条、本市建筑劳保费用拨付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的建筑劳保费用拨付等级按照企业类别划分为一至五级,第十四条,建筑劳保费用的拨付实行、以收定支 以项定量.略有积累、平衡调剂.抵御风险。的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临沂本市建筑企业、部属,省属驻临沂建筑企业和省内其他市地进临沂的建筑企业。分别按拨付等级、拨付其所建工程实际收取费额的80 60,40,30、20,二、对外省进临沂的建筑企业,其建筑劳保费用按.一.项规定比例的50 予以拨付,工程项目实行总分包的、建筑劳保费用接前款规定拨付给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核拨给分包单位,第十五条。对拨付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本市建筑企业,其建筑劳保费用按规定拨付后、仍有不足的、视建筑劳保费用年度收支结余情况,适当给予补贴 对拨付等级为二级以下的本市建筑企业。拨付后仍有不足的可以给予适当救济 拨付等级二级以上的本市建筑企业、拨付补贴后,如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费达不到当地最低保证数的部分,由企业申报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审批,适当予以补贴,第十六条、建筑劳保费用的拨付、补贴由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汇总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审定拨款,建筑劳保费用的拨付每季度计核一次、建筑劳保费用的补贴每半年计核一次 第十七条,建筑劳保费用用于建筑企业为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金和按规定在建筑劳保费用中列支的其他。部分费用,对建筑劳保费用 建筑企业必须专款专用。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并接受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建筑企业申请拨付建筑劳保费用时必须准确提供所建工程进度。完成产值情况等资料.不得虚报.冒领劳保费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