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森林碳汇监测方法 DB37/T 4203.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2部分:法人单位 DB37/T 4224.2-2020
  • 山东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7/T 4200-2020
  • 潍坊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 DB3707/T 26-2020
  •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评价规范 DB37/T 4235-2020
  •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南 DB37/T 4198-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9部分:生育保险信息 DB37/T 4221.9-202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 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DB37/T 4257-2020
  • 山东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37/T 4196-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 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计划、建设,规划、公安。物价.文物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