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筑、物5.1,防火分区5 1。1、水利工程中的水力发电厂和泵站主厂房 在发电机层或电动机层以上均为一层。不论其高度多少、定为单层厂房,水利工程的副厂房建筑高度计算方法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局部突出屋顶的冷却塔,水箱间 重力油箱间 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水利工程的副厂房高度是以室外设计地面的高程作为计算起点.副厂房一般为二层及以上。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时,属于多层厂房、当建筑高度大于24 0m时.属于高层厂房 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根据水利工程的生产特点,主厂房,副厂房内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从运行,检修要求来看。主厂房内不可能以防火墙或其他设施进行防火分隔,为预防主厂房内万一发生火灾时的蔓延、一般都按机组段设置了消火栓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因此主厂房和多层副厂房可不设置防火分区 即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限 5,1.2,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对水利工程的高层副厂房和地下副厂房。坝内副厂房作出设置防火分区的规定、5,1 3。虽然主厂房、副厂房内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但有少数生产场所为丙类。如厂用油浸式变压器室 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室等 这些场所应采用防火墙作局部分隔,并按有关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以阻止火灾蔓延。5。1,4,水利工程的其他建筑物。如办公楼、生活区建筑物等的防火分区。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