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0.3 1,大中型水力发电厂 泵站,水闸及其通航设施等水利工程、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的规定.10,3 2。主要生产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类型可按表10,3 2的规定进行配置 表10,3 2。主要生产场所或部位火灾探测器类型10.3,3,采用的火灾集中报警控制装置应预留与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的输出接口,10 3。4 消防控制屏宜设置在控制室 10,3.5 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火灾特点和使用环境选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设备在强电磁干扰 油雾或潮湿环境中应能长期正常工作、2。主厂房各层各机组段及副厂房的主要通道,出口处应至少设置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按钮可结合消火栓配置。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且应有明显的标志、10。3,6,供电电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应设置主电源和备用电源.2,主电源应采用厂用电系统提供的交流220V专用消防电源 3,备用电源应采用厂内直流系统或火灾集中报警控制装置内的专用蓄电池组。4、采用专用蓄电池组时 火灾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时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10.3,7,布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型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2 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3 火警总线应采用抗电磁干扰的导线.4 系统传输线路应与动力电缆分开布置.10、3,8。火灾报警系统接地应接入水利工程的公共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应按公共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确定 且不大于4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