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防火与疏散6,2 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类仓库包括原料库,辅料库及成品库 这类库房火灾危险性一般为丙类 其特点为单体体量较大,储存物品较多、贮存物品价值相对较高,另外、这类仓库往往有温、湿度方面的要求,仓库建筑投资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损失较大.因此规定生产类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类别的仓库包括备品库。劳保库等.一般规模较小.有些火灾危险性为丁 戊类.在这种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其建筑耐火等级,但也不宜低于三级 6 2,2,仓库库房内工作人员较少,且均为同货物随进随出 极少滞留,因此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对仓库没有明确的安全疏散距离要求。但收发作业区往往人员较集中。停留时间长.设计必须考虑这部分人员的安全疏散、参照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规定这些工作场所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应超过60m,6、2 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仓库附属的办公室.休息室,取样区。管理室内.人员在岗时间长 而丙类库房内可燃物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很快 对库房内的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威胁较大 因此,上述功能间要采用规定的耐火构件与库区分隔开。且其安全出口需独立。不应通过库区疏散、当隔墙上需要开设与仓库相互连通的门窗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使人员有足够时间疏散、多次火灾事故表明.变配电间往往是火灾发生的源头所在。通风 空调机房是通风管道汇集的地方,也是火势蔓延的主要部位 基于上述考虑.制定此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