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5,1。一般规定5.1,1,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5 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5、1、3,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列为强制性条文.5,1,4,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5 1,5。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 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铝过渡接头.5,1。6,本规范表5.1.6中所列电缆和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是从电缆和导线应满足其机械强度的角度而规定的最小截面、实际施工中、电缆和导线的截面大小,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选择.5,1.7,因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易随风向扩散,所以为防止架空线路正常运行或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而作此规定,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