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5.4。1。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配线工程中的导线 钢管,电缆的型号.规格.以及配线方式 线路走向和标高.与其关联电气设备的连接线等 除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外,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有关要求,5.4,2,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条电缆或钢管.2.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 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不应共用同一条电缆或钢管 3,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他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当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他电路的盘内配线 应分开束扎.固定、4、所有需要隔离密封的地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5,本质安全电路的配线应用蓝色导线。接线端子排应带有蓝色的标志、6,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进行一点接地.7.本质安全电路与其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5。4.3、在非爆炸危险环境中与爆炸危险环境有直接连接的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4,2条第2款、第7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