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6 1。一般规定6.1 1.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以及危险程度.火灾危险环境包括以下环境 1 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2.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 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3,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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