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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6.1,一般规定6。1。1.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以及危险程度,火灾危险环境包括以下环境、1、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2,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3.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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