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0、2,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3。0.3、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标志.3,0,4。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进行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2.开箱检查清点 其型号,规格和防爆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应标有国家检验单位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号.5,设备外观检查应无损伤、无腐蚀,无受潮、3,0。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要求,在扩建.改建工程中 应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 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工序.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指导书,3 0 6,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 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特殊要求.2,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 构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2、室内地面基础应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3、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的电气管路不得遗漏 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4,有可能损坏或严重污染电气装置的抹面及装饰工程应全部结束 5,场地应清理干净 6 门窗应安装完毕 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缺陷修补及装饰工程应结束,2.二次灌浆和抹面工作应结束,3,防爆通风系统和易爆物泄漏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运行合格,4.受电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运行安全的工程应施工完毕 并验收合格,5,建筑照明应交付使用 3、0.7,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 除地脚螺栓外,铁制紧固件及支架应采用镀锌制品、3、0。8、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3,0,9。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0。10。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 并应在铭牌上标明防爆合格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