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水量,水质。水压6,3.1.给水用水量应根据工厂工艺用水量,软化水用水量,空调用水量,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水景用水量,汽车冲洗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 消防用水量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艺用水量。软化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小时变化系数宜为1。4.2.0,2。空调用水补水量应按空调系统的循环水量确定,3.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水景用水量 汽车冲洗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4,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5,设有自备给水净化站时,应计算水站自用水量。自用水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计算确定、可采用设计水量的5。10,6。消防用水量及水压 供水延续时间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标准的规定。6、3 2,给水水压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最不利点压力及管网损失等通过计算确定、工艺机台用水压力应根据机台技术参数确定、6、3,3 工厂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2。锅炉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有关规定、3 杂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等的有关规定,4、洗毛和染整用水水质应根据产品种类和质量,染色工艺。设备状况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