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水量。水质,水压6。3 1,给水用水量应根据工厂工艺用水量 软化水用水量。空调用水量.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水景用水量,汽车冲洗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消防用水量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用水量 软化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确定,小时变化系数宜为1、4,2、0,2、空调用水补水量应按空调系统的循环水量确定、3,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水景用水量,汽车冲洗用水量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4 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5,设有自备给水净化站时 应计算水站自用水量,自用水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计算确定,可采用设计水量的5.10。6,消防用水量及水压 供水延续时间等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标准的规定.6,3,2.给水水压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最不利点压力及管网损失等通过计算确定,工艺机台用水压力应根据机台技术参数确定。6。3、3.工厂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2。锅炉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有关规定、3.杂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等的有关规定、4。洗毛和染整用水水质应根据产品种类和质量、染色工艺、设备状况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