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为使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有利于执勤战备.业务训练、队伍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以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本着适用.经济。节能和环保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进行消防站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的依据,也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所规定的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本条中其他消防站主要是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对象之外的具有执勤备战功能的企业消防站,民办消防站等、战勤保障消防站是主要承担消防装备 器材和物资的储备.运输 维修.保养等职能。并为普通和特勤消防站执行任务提供应急综合保障的消防站。鉴于战勤保障消防站与常规执勤备战的普通.特勤消防站在功能,房间设置,场地要求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 且目前战勤保障消防站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完全规范和定型、可在其成熟时再纳入本规范 1、0,3,本条的规定明确了本规范和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之间的关系。除应执行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8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等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