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施工监理的内容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 工期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具体由下列三个方面组成,一。施工招标阶段。l,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2。协助起草工程承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完善承包合同.二 施工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4,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6。协助编制用款计划 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具备相应审价资质的。可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7,监督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8、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控制工程质量,9.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0,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 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控制工程进度 11.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12.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合理配置,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13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1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三,保修阶段、1.定期检查工程状况、发现异常情况 需会同有关单位加强观察检查。2。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