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施工监理的内容第十九条、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具体由下列三个方面组成,一 施工招标阶段。l.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2、协助起草工程承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完善承包合同,二。施工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4,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6、协助编制用款计划 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具备相应审价资质的、可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7,监督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 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8.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9,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0,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 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1、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12 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合理配置。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13,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1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三.保修阶段,1。定期检查工程状况,发现异常情况,需会同有关单位加强观察检查。2。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