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 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清洁生产的宣传 教育。推广 实施及监督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