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应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二 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 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内容在合同中明确.三,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月以内,或施工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第九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 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第十条、工程预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的25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 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比例.发包人应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施工进度或投资计划逐年预付,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三、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四、承包人预支工程款时,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填报 工程价款预支账单,送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 预支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进行抵扣。五 实行预付款结算。每月终了,承包人应当根据已完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报表,送发包人审核确认办理结算.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一,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二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三、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 进行工程价款竣工结算。一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应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合同有约定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 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保修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有约定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非发包人原因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二,合同以外工程签证项目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工程签证项目 附表 签证报审核定表,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数量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经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第十三条、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 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中约定奖惩标准或费用执行、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外。任何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对已经结算完毕的工程竣工结算再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