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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 应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二.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 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内容在合同中明确,三,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月以内,或施工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 竣工后一次结算,第九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 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资料、第十条。工程预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的25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比例。发包人应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施工进度或投资计划逐年预付,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 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三。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四。承包人预支工程款时 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填报、工程价款预支账单 送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预支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进行抵扣、五,实行预付款结算 每月终了。承包人应当根据已完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报表。送发包人审核确认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一.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二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三。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 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价款竣工结算.一,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合同有约定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保修期到期后清算。合同有约定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非发包人原因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二、合同以外工程签证项目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工程签证项目、附表.签证报审核定表.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数量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经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中约定奖惩标准或费用执行、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外,任何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对已经结算完毕的工程竣工结算再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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