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
  • 河北省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指南 DB13/T 5190-2020
  • 廊坊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1310/T 234-2020
  • 廊坊市地暖管用石墨烯改性耐热聚乙烯导热母粒技术规范 DB1310/T 228-2020
  • 河北省天然植物提取物中危害成分检测 第9部分:辣椒提取物中叔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 DB13/T 5189.9-2020
  •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2011年
  • 河北省天然植物提取物中危害成分检测 第12部分:甜菊糖苷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DB13/T 5189.12-2020
  • 张家口市滑雪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
  • 河北省综合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 DB13/T 5163-2020
  • 河北省城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导则 DB13(J)/T 8355-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生活居住和生产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市规划区.各县市城区、建制镇 各种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除外,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城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 经营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防治管理。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基础损坏或墙、柱、梁、拱等主要承重构件发生倾斜。断裂,致使结构严重变形。损坏.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管理人 应当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和正常使用.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 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报告、房屋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报告,并与房屋所有人协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房屋的维修和安全检查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或超荷载使用,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第六条。市房管部门是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并协助房屋所有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治理危险房屋,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安监,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房屋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辖区的房屋进行检查 排查。对学校 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单位以及商场,影剧院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普查,发现危险房屋应当及时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以及产权单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组织治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定期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检查和修缮 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 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