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第十一条 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直管住宅由房屋建筑管理单位实施 单位自管住宅由房屋建筑产权单位实施。已售公有住宅由原售房单位实施。原售房单位灭失的 现接管单位实施、无接管单位的,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是征询住户的改造意愿,筹集和管理改造资金 委托设计.组织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单位招标、委托监理.办理项目审批。协调住户与施工单位的配合。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第十二条、供热单位是供热计量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的责任单位,在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中。项目实施单位与供热单位签订、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 供热单位负责提出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的技术要求 采购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指导或参与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施工安装,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供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热源和管网节能改造、有能力的供热单位,也可以作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实施主体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