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危房加固解危工程.不适用本技术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在本规定施行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各阶段的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仍然有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红线图.但尚未审定方案的、除文,图所规定的各项指标仍然有效外、其余均须按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县.市 可参照执行、原、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办发.2009,66号。同时废止,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