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第十八条、凡农村居民新建层数在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须委托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或者选用通用图集.严禁无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勘察,设计 施工前须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十九条、农村居民建房应落实。四节一环保、节能 节地.节水。节材 环境保护。的要求.注重建筑单体设计,做到户型合理,结构安全 功能齐全.建筑造型,外观色彩和空间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现代宜居生活气息 第二十条、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建设施工队伍 或工匠、资质、或资格、的审查,严禁无资质、资格,施工 第二十一条、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居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 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手续,未办理的,不得开工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