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住宅建筑 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规划一 住宅建筑规划.克拉玛依市居住区规划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执行。1.住宅日照。1。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1,2,根据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和本地区实际情况 克拉玛依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取值设定为、新城区建筑控制区不低于1、7,老城区建筑控制区不低于1,5,2。住宅间距,2 1 多层及多层以下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 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不同方位间距按照折减系数换算、2,2。在满足日照间距条件下、平行布置的条式低层建筑南北之间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10米、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阳台或开门的、不得小于8米,2,3,低层居住建筑与其相邻低.多层居住建筑的南北向间距,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山墙之间有公共道路的 山墙之间间距不得小于6米 多层居住建筑,不含中高层 的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同时需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2.4,中 高层住宅与低多层住宅间距应按下列规定控制.2 4、1。中高层住宅南北向布置时、应按下表所示控制 2 4.2,中高层住宅东西向布置时,应按下表所示控制,2,4,3,高层居住建筑.沿东西向并立布置时间距应大于13米.高层居住建筑南北向的最小间距为30米。东西向的最小间距为18米,3。住宅层数和密度、3。1,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3.2。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应符合下列规定,低层不大于43 多层不大于32。中高层不大于30、高层不大于22。3。3 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应符合表下列规定,低层不大于1 30,多层不大于1 9.中高层不大于2、4。高层不大于3.5 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1 居住区人口规模应符合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的规定、见下表2,居住区配建指标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执行 3、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三,绿化规划1。道路绿化,城市道路绿化应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执行。1、1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1,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9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1、1.2。道路绿地布局中.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 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 5m 1,1、3,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1 1、4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1.1、5 在分车绿化道树绿带上方必须设置架空线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1,1 6,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 1,7、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 居住区绿化.2.1,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 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2。2。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50 2.3.中心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2 4,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 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3.城市绿化系统,3 1。近期以防护林,穿城河两岸绿带和中心公园建设为主.3。1,1、规划建设完成城市北部生态防护林,与城区第三条防护林带连为一体。逐步构成一道长10k、m。宽700m、东起九龙潭、西至西郊水库的环城防风屏障。3.1,2、沿穿城河中心景区规划建设市级中心公园,在沿河岸绿地与建筑之间选址布置形成带状公共绿地、3 1 3。结合西郊水库 大面积种植绿化。建设成为城市郊区的风景旅游区,3、1,4 在各个居住区,工业组团内部,以及各片区和组团之间设置一定数量的防护隔离绿地,3,1、5 规划新建二类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一类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旧城改建区绿地率不小于25 3,1,6.规划在城区高压走廊和建成区外围 建设生态绿地 生态绿地可与苗圃、果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