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住宅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规划一.住宅建筑规划.克拉玛依市居住区规划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执行 1 住宅日照,1,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1.2、根据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克拉玛依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取值设定为,新城区建筑控制区不低于1。7 老城区建筑控制区不低于1,5。2 住宅间距 2.1、多层及多层以下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 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不同方位间距按照折减系数换算、2,2、在满足日照间距条件下 平行布置的条式低层建筑南北之间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10米。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阳台或开门的。不得小于8米、2,3.低层居住建筑与其相邻低、多层居住建筑的南北向间距,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山墙之间有公共道路的,山墙之间间距不得小于6米,多层居住建筑.不含中高层 的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同时需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 2,4,中。高层住宅与低多层住宅间距应按下列规定控制、2 4,1,中高层住宅南北向布置时.应按下表所示控制,2.4、2,中高层住宅东西向布置时。应按下表所示控制、2,4,3 高层居住建筑 沿东西向并立布置时间距应大于13米,高层居住建筑南北向的最小间距为30米,东西向的最小间距为18米,3。住宅层数和密度 3,1,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3 2.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层不大于43 多层不大于32,中高层不大于30 高层不大于22,3。3、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应符合表下列规定。低层不大于1,30,多层不大于1,9,中高层不大于2、4,高层不大于3.5,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1.居住区人口规模应符合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的规定,见下表2 居住区配建指标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执行,3.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三。绿化规划1。道路绿化、城市道路绿化应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执行,1 1.城市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1、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9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 1.2。道路绿地布局中。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1、1。3,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1.1 4、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1。1,5,在分车绿化道树绿带上方必须设置架空线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 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1、1 6、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1.7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居住区绿化 2,1、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2,2。绿地率 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50,2。3。中心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2。4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 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3,城市绿化系统,3。1.近期以防护林,穿城河两岸绿带和中心公园建设为主、3。1、1,规划建设完成城市北部生态防护林、与城区第三条防护林带连为一体.逐步构成一道长10k.m、宽700m,东起九龙潭。西至西郊水库的环城防风屏障、3、1。2 沿穿城河中心景区规划建设市级中心公园。在沿河岸绿地与建筑之间选址布置形成带状公共绿地。3,1.3,结合西郊水库 大面积种植绿化.建设成为城市郊区的风景旅游区、3 1,4、在各个居住区。工业组团内部,以及各片区和组团之间设置一定数量的防护隔离绿地,3,1,5 规划新建二类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 新建一类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旧城改建区绿地率不小于25,3。1 6.规划在城区高压走廊和建成区外围,建设生态绿地 生态绿地可与苗圃.果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