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强制性条文,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本强制性条文 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0 31号文的要求、在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城乡规划部分强制性条文 内容上结合我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实施情况来具体制定的。本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本强制性条文是我市实施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的一个配套法规文件,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两者不发生抵触,实施过程中以较高标准要求为准、本强制性条文由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二00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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