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6,剥离与采准5 6.1.剥离与采准应遵循下列原则,1。保护矿体完整性.2 回收荒料.3,采准物与剥离物的综合利用,4,剥离与采准的超前关系.5。6,2、剥离宜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覆盖层宜采用工程机械剥离.2,靠近矿体的风化层宜采用金刚石串珠锯切割结合控制爆破的剥离方法.3,矿体中夹层、围岩的剥离宜与荒料开采方法相同、5,6、3。采准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首采位置应布置在高级资源储量范围内,并应确定初始开采标高。台阶高度和开采方式.2、采准工程形成的备采矿量应满足矿山设计规模的要求。3 应根据矿岩种类,地质结构以及现场作业条件等因素选择经济适用的采准方法、4、采场要素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5.采准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开采设备工艺参数的要求.山坡露天宜采用单壁堑沟采准,凹陷开采宜采用双壁式开段沟,采准堑沟位置应满足与开拓系统连接的要求、采准堑沟的尺寸.形状应满足开采设备运转最小工作空间的要求,6,矿山剥离和采准产生的废渣不得影响后续开采,不得对生态环境和安全造成隐患.5。6 4。采准与剥离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准,剥离设备选型应根据采剥总量 开采工艺方法。工作面布置、工作线长度。矿岩物理力学性质,需要移动或装载荒料的重量,运输设备性能 规格等确定,2,挖掘机宜选择岩石型铲斗。3 选择采准,剥离设备时宜配备一机多用途的设备。4。主要采准设备可不配置备用设备。5,多台挖掘设备在同一工作面上做剥离与采准作业时、相邻两台设备之间的最小工作距离不应小于设备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不应小于50m 5.6。5,两级矿量的保有期应符合表5 6。5的规定。表5.6,5,两级矿量的保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