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部分,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从2004年开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环保部门与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了总体规划方案环评工作。完成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200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 这是全国首家按照环评法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纳入环评内容的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在调查分析天津市的总体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宏观性。指导性原则 从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等多个角度、以及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生态用地布局 生态用水及水资源的分配与利用,电厂替代、新能源开发、岸线调整,污染治理以及滨海新区的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针对方案中规划目标分期完成后各主要环境要素的变化趋势。进行相应的预测,对能源与大气环境,水资源与水环境,生态建设。岸线利用,交通等敏感性问题作出重点评价 提出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多项重点对策与建议.为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起到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同时规划还超前使用生态适宜性分析、城市热岛预测,环境承载力分析。水循环系统设计等生态廊道,循环经济等新理念,新方法。在生态、能源专题 水专题中系统提出了改善环境的措施,建议及重大工程建设意见.比如环评规划针对中心城区的污染明显高于其它区域,同时在中心城区形成了大面积的城市热岛的现状、从削弱大气污染和缓解热岛效应方面出发,提出中心城区要在保证绿地覆盖率达到35。的前提下,结合旧城改造和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在市中心建设几片较大规模以林木为主的绿地系统,以有效缓解和削弱城市热岛效应.净化城市大气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同时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景观美感 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环评建议 从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角度对土地资源、能源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气,水。海洋环境的整体保护.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等方面 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充分吸纳了有关合理建议,调整了部分目标和指标 通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进一步增强了天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对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有利于建设国际港口城市 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