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货币补偿及有关费用发放第十三条,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 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 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土地补偿按土地使用证标注的土地使用面积。依据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四条、拆迁可享受房改政策而未参加房改的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权住宅房屋 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总额中的20,付给房屋产权人.80 付给房屋承租人。第十五条 产权证载明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 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按住宅用途进行估价 但对用于经营的实际建筑面积部分。根据营业执照和纳税年限 可按以下标准调整补偿价格,一,经营12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5,二,经营24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重0.三,经营36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20,四,经营48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30,上述房屋补偿价格上浮后。最高不得超过房屋本身按非住宅标准评定的补偿价格。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比照非住宅补偿办法和标准给予补偿、第十六条、拆迁当事人达成一致且于1998年以前批小建大的有证平房住宅房屋.超出房屋产权证标注的面积3平方米以上部分以及1993年以前企事业单位自建公住的平房住宅并经本单位登记备案的,按其房屋结构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第十七条。2000年以前建设的符合居住条件。具有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独立居民户口 墙体在37厘米以上的无证房屋,且住户实际在此居住.无其他住房的.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300元 二。砖木结构的,每平方米270元,三。其他结构的.每平方米240元,第十八条,拆迁人按下列标准对被拆迁人的附属设施进行补偿 一 有线电视、每户300元。二。电话迁移费 每部100元 三。动力电,每千瓦270元 四、燃气设施。每户1500元。五。果树,以树干的中间直径为准、每重厘米25元,第十九条,凡已给予补偿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交由拆迁人拆除。第二十条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标准计发一次搬迁补助费.一次搬迁补助费低于300元的 按300元计发,拆迁非住宅房屋 拆迁人应当按其房屋用途计发搬迁补助费。一,办公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标准计发。二,商服用房 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标准计发、三。生产加工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计发 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发给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拆迁已出租的房屋。搬迁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依据原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按月计发.时间从搬迁验收之日起至进户时间止 计发标准为。一。住宅房屋.每平方米6元 二,被拆迁房屋用途为办公的,每平方米10元,三,被拆迁房屋用途为商服或生产加工。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拆迁人按每平方米10元计发。本条第,一、项所称住宅房屋为直管公产或单位产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给房屋承租人 第,二、项所称被拆迁房屋有承租关系,且拆迁时解除租赁关系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被拆迁人,未解除租赁关系的 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人,第二十二条 原房屋用途为商服或生产加工性质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入对被拆迁人按三个月计发一次性停产 停业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拆迁人应当从搬迁验收之日起至进户之日止 对被拆迁人按月计发停产 停业补助费,计算公式如下.停产。停业补助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过渡期,上年度纳税所得额、以税务部门缴税票据为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劳动部门核准的被拆迁人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为准,上述被拆迁房屋有承租关系,拆迁时解除租赁关系的,对房屋承租人计发三个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未解除租赁关系 且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对房屋承租人按过渡期计发停产,停业补助费、对房屋产权人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 项规定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二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补偿标准。适时予以调整。第二十四条,拆迁人按下列标准对积极搬迁的被拆迁人给予奖励,一、7日内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000元,二,8。15日内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700元、对无证房屋住户.按上述标准减半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