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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货币补偿及有关费用发放第十三条、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饰 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土地补偿按土地使用证标注的土地使用面积.依据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四条,拆迁可享受房改政策而未参加房改的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权住宅房屋 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总额中的20,付给房屋产权人,80、付给房屋承租人,第十五条。产权证载明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性用房。按住宅用途进行估价。但对用于经营的实际建筑面积部分。根据营业执照和纳税年限。可按以下标准调整补偿价格、一、经营12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5 二,经营24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重0。三、经营36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20,四,经营48个月以上的,评估价格上浮30、上述房屋补偿价格上浮后,最高不得超过房屋本身按非住宅标准评定的补偿价格、搬迁补助费和停产 停业补助费比照非住宅补偿办法和标准给予补偿,第十六条.拆迁当事人达成一致且于1998年以前批小建大的有证平房住宅房屋 超出房屋产权证标注的面积3平方米以上部分以及1993年以前企事业单位自建公住的平房住宅并经本单位登记备案的.按其房屋结构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第十七条,2000年以前建设的符合居住条件,具有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独立居民户口,墙体在37厘米以上的无证房屋.且住户实际在此居住。无其他住房的,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 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300元,二。砖木结构的.每平方米270元,三,其他结构的 每平方米240元,第十八条,拆迁人按下列标准对被拆迁人的附属设施进行补偿,一 有线电视 每户300元。二.电话迁移费、每部100元 三 动力电 每千瓦270元。四,燃气设施 每户1500元、五、果树,以树干的中间直径为准、每重厘米25元、第十九条、凡已给予补偿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交由拆迁人拆除。第二十条、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标准计发一次搬迁补助费。一次搬迁补助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发。拆迁非住宅房屋 拆迁人应当按其房屋用途计发搬迁补助费.一,办公用房 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标准计发、二、商服用房 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标准计发 三 生产加工用房。按原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计发,住宅或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发给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拆迁已出租的房屋.搬迁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人,第二十一条.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依据原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按月计发、时间从搬迁验收之日起至进户时间止,计发标准为,一,住宅房屋、每平方米6元 二 被拆迁房屋用途为办公的。每平方米10元,三.被拆迁房屋用途为商服或生产加工,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拆迁人按每平方米10元计发。本条第,一.项所称住宅房屋为直管公产或单位产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给房屋承租人 第、二,项所称被拆迁房屋有承租关系,且拆迁时解除租赁关系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被拆迁人。未解除租赁关系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第二十二条,原房屋用途为商服或生产加工性质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入对被拆迁人按三个月计发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从搬迁验收之日起至进户之日止.对被拆迁人按月计发停产,停业补助费、计算公式如下 停产、停业补助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过渡期,上年度纳税所得额、以税务部门缴税票据为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劳动部门核准的被拆迁人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为准,上述被拆迁房屋有承租关系.拆迁时解除租赁关系的.对房屋承租人计发三个月一次性停产 停业补助费,未解除租赁关系,且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对房屋承租人按过渡期计发停产,停业补助费 对房屋产权人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二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补偿标准.适时予以调整。第二十四条,拆迁人按下列标准对积极搬迁的被拆迁人给予奖励 一.7日内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000元 二,8 15日内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700元、对无证房屋住户 按上述标准减半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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