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 重庆市重要会议会场服务规范 DB50/T 1060-2020
  • 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规范 DB50/T 1055-2020
  • 重庆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DB50/T 1033-2020
  • 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50/T-029-2019
  • 重庆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DB50/T 233-2020
  • 重庆市城轨快线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50/T-354-2020
  • 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50/T-346-2020
  • 重庆市科技信息资源元数据描述规范 DB50/T 1013-2020
第二章 放线核实第十二条、放线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法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第十三条.放线报告文本应包括放线回单,放线比较分析表、见附件3、等内容.第十四条、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放线定位的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上 并在放线报告上签字存档,必要时。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当到现场核实放线定位情况。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经放线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