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第159条。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发挥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区范围的任何建设必须依照本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做原则性的改变、第160条,为保证黄石城区与大冶城区的顺利对接,建议按本次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调整行政区划 明确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城市规划管理权限 在行政区划未调整前应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管理、第161条。加强城市建设的管理、制订城镇规划管理细则 依据总体规划制定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具有相同的法定效力、第162条,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以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带动罗桥新城发展,引导城市空间顺利拓展、第163条、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对规划确定的非盈利性设施、公共绿地、城市广场,文化设施用地,文物保护用地.市政工程用地、防灾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不得出让或更改使用性质 第164条。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第165条,对主城用地以及城市景观带沿线用地性质和建设强度要严格控制、严禁随意侵占湖泊水体 开山取石和破坏山林植被的行为,第166条.建立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系统,提高规划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权威性.第167条、加强规划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增加全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挥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保证总体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