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第159条,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发挥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区范围的任何建设必须依照本规划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做原则性的改变 第160条,为保证黄石城区与大冶城区的顺利对接,建议按本次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调整行政区划、明确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城市规划管理权限.在行政区划未调整前应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管理,第161条,加强城市建设的管理、制订城镇规划管理细则。依据总体规划制定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具有相同的法定效力,第162条.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以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带动罗桥新城发展,引导城市空间顺利拓展。第163条、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对规划确定的非盈利性设施 公共绿地,城市广场 文化设施用地。文物保护用地,市政工程用地、防灾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不得出让或更改使用性质,第164条、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 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第165条.对主城用地以及城市景观带沿线用地性质和建设强度要严格控制。严禁随意侵占湖泊水体。开山取石和破坏山林植被的行为。第166条,建立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系统、提高规划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权威性。第167条 加强规划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增加全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挥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保证总体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