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第159条,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发挥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区范围的任何建设必须依照本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做原则性的改变。第160条。为保证黄石城区与大冶城区的顺利对接,建议按本次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调整行政区划,明确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城市规划管理权限。在行政区划未调整前应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管理 第161条.加强城市建设的管理,制订城镇规划管理细则、依据总体规划制定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具有相同的法定效力,第162条,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以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带动罗桥新城发展.引导城市空间顺利拓展,第163条,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管理 对规划确定的非盈利性设施 公共绿地,城市广场。文化设施用地,文物保护用地。市政工程用地,防灾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不得出让或更改使用性质,第164条,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第165条,对主城用地以及城市景观带沿线用地性质和建设强度要严格控制、严禁随意侵占湖泊水体,开山取石和破坏山林植被的行为。第166条,建立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系统、提高规划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权威性。第167条。加强规划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增加全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挥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保证总体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