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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第129条。垃圾处理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以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第130条.垃圾中转站,按0.7,1 0平方公里一处的标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在每个片区靠近主要对外道路处设置1。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第131条 垃圾处理场,新建西塞 罗桥 铁山垃圾处理场、规模分别为250吨,日 200吨、日、150吨。日,扩建凤烈山垃圾处理场、规模为300吨、日。第132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重点防治占市区工业固体废物总量80,以上的尾砂。冶炼渣,粉煤灰和有毒铬渣、加强对排污大户的监管,以减量化 资源化为前提、不断削减固体废弃物产量、控制削减其对土地的占用、达到无害化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方可外排,并应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理。第133条.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首先必须妥善保存、严防泄露流失.其次应按无害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严防二次污染的产生,其无害化处理后的残留物可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置。第134条 公厕,沿主要道路以300 800米间距布置水冲式公厕 第135条 水上环卫工作场所、在沈下路和沿湖路各设两处水上环卫工作场所。保证磁湖水面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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