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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第129条,垃圾处理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 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第130条。垃圾中转站,按0、7、1 0平方公里一处的标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在每个片区靠近主要对外道路处设置1 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 第131条。垃圾处理场,新建西塞 罗桥.铁山垃圾处理场.规模分别为250吨,日。200吨 日,150吨,日。扩建凤烈山垃圾处理场。规模为300吨。日,第132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重点防治占市区工业固体废物总量80、以上的尾砂,冶炼渣、粉煤灰和有毒铬渣,加强对排污大户的监管,以减量化,资源化为前提,不断削减固体废弃物产量,控制削减其对土地的占用,达到无害化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方可外排、并应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理,第133条,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首先必须妥善保存 严防泄露流失、其次应按无害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的产生 其无害化处理后的残留物可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置、第134条。公厕 沿主要道路以300、800米间距布置水冲式公厕、第135条、水上环卫工作场所。在沈下路和沿湖路各设两处水上环卫工作场所 保证磁湖水面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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