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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第129条。垃圾处理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以.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 为原则,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第130条、垃圾中转站,按0、7,1,0平方公里一处的标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在每个片区靠近主要对外道路处设置1 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第131条 垃圾处理场,新建西塞.罗桥,铁山垃圾处理场 规模分别为250吨.日,200吨.日,150吨,日 扩建凤烈山垃圾处理场,规模为300吨。日 第132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重点防治占市区工业固体废物总量80。以上的尾砂.冶炼渣、粉煤灰和有毒铬渣,加强对排污大户的监管,以减量化,资源化为前提。不断削减固体废弃物产量.控制削减其对土地的占用,达到无害化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方可外排,并应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理.第133条、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首先必须妥善保存 严防泄露流失 其次应按无害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的产生.其无害化处理后的残留物可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作最终处置,第134条.公厕、沿主要道路以300。800米间距布置水冲式公厕,第135条.水上环卫工作场所.在沈下路和沿湖路各设两处水上环卫工作场所,保证磁湖水面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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