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执业管理第二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执业资格的企业,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造价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造价依据、真实准确出具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对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应当按操作规程进行登记。第三十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涂改 出租,出卖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恶意压低收费.以给予回扣谋取私利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三 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 与发包人.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恶意提高或者压低建设工程造价。五、对同一招标事项、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一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泄露标底、实施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以外的其他利益,二 签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三.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 四,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执业,六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七,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二条 外省区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并接受其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