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 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的。可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1、未取得设计 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3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未及时修复缺损的井圈井盖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可收缴或吊销其已领取的,排水许可证 或。临时排水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条、对拒绝.阻碍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由有关机关吊销其执法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