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 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设计 施工资格证书的,可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1、未取得设计 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3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 未及时修复缺损的井圈井盖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收缴或吊销其已领取的、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第四十七条,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条。对拒绝.阻碍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由有关机关吊销其执法证件。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