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DB14/T 2151-2020
  • 山西省天然气发动机油生产规范 DB14/T 2220-2020
  • 山西省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 DB14/T 2243-2020
  • 山西省区域物流综合体建设规范 DB14/T 2128-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 DB14/T 2135-2020
  • 运城市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技术规范 DB1408/T 013-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教育服务规范 DB14/T 2150-20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系统数据采集规范 DB14/T 2240-2020
  • 山西省公路配套房屋建筑供暖设计指南 DB14/T 2160-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要求 DB14/T 2138-2020
。第五章,城市道路照明管理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的路灯配电室 变压器,配电箱 灯杆,灯具、电线、电缆以及照明附属设备 第三十八条.禁止下列侵占,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一,擅自拆除 迁移 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二,在路灯电缆保护区挖坑取土或进行其他施工作业,三,盗窃和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四。非法占用或其他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的行为,第三十九条 利用灯杆悬挂物品。设置招牌.张贴广告,架设通讯线路 缆,和接用路灯电源.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条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巡检 维护和停送电管理.及时组织排除故障,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5,第四十一条、因建设,施工原因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经市城市规划。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迁移。改动以及拆除再建的费用由申请的单位承担,第四十二条、因车辆肇事等原因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责任者应采取应急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承担赔偿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