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护理风险防控规范 DB14/T 2143-2020
  • 运城市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技术规范 DB1408/T 013-2020
  • 忻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 2018年
  • 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4年
  • 阳泉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要求 DB1403/T 3-2020
  • 山西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8-2020
  • 山西省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DB14/T 2127-2020
  • 山西省售电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5-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认知症老年人照护服务指南 DB14/T 2140-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DB14/T 2165-2020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灯具.电线,电缆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第三十八条。禁止下列侵占 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一。擅自拆除、迁移 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二、在路灯电缆保护区挖坑取土或进行其他施工作业.三,盗窃和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四。非法占用或其他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的行为、第三十九条、利用灯杆悬挂物品、设置招牌,张贴广告 架设通讯线路,缆。和接用路灯电源、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巡检,维护和停送电管理。及时组织排除故障,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5.第四十一条 因建设。施工原因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经市城市规划,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 迁移.改动以及拆除再建的费用由申请的单位承担、第四十二条、因车辆肇事等原因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责任者应采取应急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承担赔偿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