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2年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硫酸根离子测定 阳离子交换树脂法 DB64/T 1733-2020
  • 宁夏砂石土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B64/T 1750-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熟料产量及水泥中熟料消耗量的核查方法 DB64/T 1656-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细则 DB64/T 1747-2020
  • 宁夏地热井施工技术规程 DB64/T 1698-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用石膏粉 DB 64/T 1680-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标准[附条文说明] DB64/T 1646-2019
  • 吴忠市停车场条例 2023年
  •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编制导则 DB64/T 1685-2020
、第四章。村庄、集镇管理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护饮用水源,有条件的村庄、集镇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并使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在村庄,集镇,路旁,水旁植树造林。绿化村庄,集镇,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第三十五条。乡,镇 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村庄 集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村民应当维护村庄.集镇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粪便、废料废渣和其他废弃物 有条件的村庄 集镇应当设立垃圾收集处理点,建设污水排放设施 村民修建厕所,畜禽圈等不得挤占沟.渠,路。占用村庄,集镇街巷通道。第三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损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资源 军事设施和国家公共设施、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中形成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市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开展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查处.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