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质量验收10,1。一般规定10,1,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10 1,2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应按表10.1、2划分为6个分项工程。10、1.3。钢结构的型钢 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型钢、钢管 制作、型钢,钢管 安装等4个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混凝土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10,1.4 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 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10,1.5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10,1.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深化设计文件.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4.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5。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9 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10,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0,1,7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记录执行,2,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相关记录执行.3,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10。1.8,当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的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