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质量验收10,1、一般规定10。1 1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10。1,2。钢 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应按表10,1 2划分为6个分项工程 10。1.3、钢结构的型钢,钢管 焊接,螺栓连接。型钢,钢管,制作、型钢.钢管,安装等4个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混凝土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10,1,4 型钢 钢管 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 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10,1 5。钢 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10,1 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深化设计文件、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4、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10,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11.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10,1 7、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记录执行,2、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记录执行.3。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10,1.8、当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的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