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质量验收10,1。一般规定10,1.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10,1.2。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应按表10,1。2划分为6个分项工程。10、1.3 钢结构的型钢,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型钢 钢管、制作 型钢 钢管,安装等4个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混凝土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型钢,钢管 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10 1.4.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 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10 1,5。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 10,1.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深化设计文件、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4、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5,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10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11 重大质量 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10。1,7,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记录执行。2、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记录执行.3。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10,1.8、当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 虽然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的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