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拆迁安置第三十五条,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分为回迁安置和异地安置,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或者非住宅项目拆迁的,对被拆迁人实行异地安置.拆迁人在原地新建商业用房的 对原沿街商业户一般应当实行回迁安置.第三十六条,拆迁住宅房屋。按不同地段划分等级、从好的区位安置到差的区位的,应增加安置面积给予区位差价补偿,同一区位安置的,不增加安置面积,从差的区位安置到好的区位的。不做区位差价结算 拆除结构为1层.含水泥平顶房。砖瓦房,住宅。按被拆除住宅合法产权,增加20。的面积安置,拆除房屋增设阁楼用于住人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安置 第三十七条,拆除归侨.侨眷。华侨。港澳台同胞有合法产权的房屋 实行产权调换的 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在安置地点。楼层和朝向等方面允许优先选择,第三十八条。拆除住宅房屋实行一次性定居安置确有困难的,经市城建主管部门批准.可先临时过渡。拆迁当事人应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过渡期限自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使用人因拆迁而搬迁的、由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的标准付给搬迁费,被拆迁人原有的有线电视.电话,水表,电表。煤气表的迁移费,由拆迁人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合市场价给予补助,第四十条,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或由其所在单位协助解决临时过渡住房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的标准、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临时过渡补助费,第四十一条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周转房面积不得小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70 第四十二条.兴建安置房为9层以下的楼房,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年6个月,10层至18层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年6个月。19层以上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4年、安置房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住宅建筑标准,第四十三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回迁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当增加延期补助费。超过规定期限1至6个月的。按原标准每月增加50,超过7至12个月的.增加1倍 超过18个月以上的,增加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