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照,明10。3,1、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车间的工作地带、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 可辅以人工照明。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照明技术,2、生产车间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3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设备.管道。梁柱,灰尘等影响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4,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装设局部照明的工作场所、灯具的装设地点应符合表10,3 1的规定 5.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 6。主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表10、3,1,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10,3 2。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附录E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 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2、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的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还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3,照明灯的供电电压宜为其额定电压的95.105 10,3 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2.砂浆室。水泵房,浴室等场所宜选用防水 防尘灯具,层高超过7m时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10 3。4.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 高强气体放电的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30A 2,照明插座,楼梯间及门廊的照明灯,宜由单独回路供电。3。三相线路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均衡 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同时供电给多个照明配电箱的线路。各相电流差不应超过10.气体放电灯为主的照明线路的负荷计算,应计入功率因数影响,且中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4。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 控制室 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10 3.5.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并应采取防水。防振 防脱落等措施、10。3 6,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区道路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2.厂区道路照明各回路应设保护,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 3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