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3、照,明10、3,1.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车间的工作地带 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辅以人工照明、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照明技术。2。生产车间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3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设备,管道、梁柱。灰尘等影响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4,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装设局部照明的工作场所,灯具的装设地点应符合表10 3,1的规定.5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6,主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 表10 3、1、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10,3,2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附录E未包括的 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2.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高低压电气室 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的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 还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3.照明灯的供电电压宜为其额定电压的95,105。10 3 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 2 砂浆室、水泵房,浴室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 层高超过7m时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10 3。4,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高强气体放电的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30A、2、照明插座,楼梯间及门廊的照明灯 宜由单独回路供电 3,三相线路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均衡、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同时供电给多个照明配电箱的线路,各相电流差不应超过10,气体放电灯为主的照明线路的负荷计算 应计入功率因数影响。且中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4,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 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10,3 5、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 并应采取防水,防振,防脱落等措施,10,3.6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2。厂区道路照明各回路应设保护,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3,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