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交通运输5。4、1。厂内道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内道路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2,厂内道路应与厂区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 且宜呈环行布置。个别边缘地段做尽头式布置时。应设回车场或回车道,3.厂内道路路面标高应与雨水排除相适应,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 4.厂内道路应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短捷、5。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当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6.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应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5.4.2、厂内道路的路面结构设计.除根据交通量、路基因素外,还应结合道路性质.当地材料 施工及养护维修条件、优选出经济合理的路面结构组合类型,5 4,3 厂内道路的路面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和人行需要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5 4、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应根据其行驶车辆的类别确定,并应符合表5,4 4的规定.表5,4,4 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表注 1、当场地受限制时.表列数值.6m半径除外,可适当减少。2。供消防车通行单车道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得小于9m、5,4 5,厂内道路设计应满足基建和检修期间大件设备运输与吊装的要求 5.4,6。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根据需要设置与出入口或大门宽度相适应的引道或人行道。并就近与厂内道路连接.5、4。7,消防车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车道应与厂区道路连通 且距离短捷,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5.4,8 厂区内人行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沿主干道布置时可设为1 5m,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宜按0,5m倍数递增 2.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净距,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可设为1 5m、当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5,4,9。厂区内道路的互相交叉宜采用平面交叉方式 平面交叉点应设置在直线路段 并宜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5、4 10,厂内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处的纵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 5、4.11。厂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 或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