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7,1。一般规定17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废渣,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采用成熟 先进,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7.1,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 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 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 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17、1,3.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17、1 5 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