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7,1.一般规定17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 振动 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 废渣。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采用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切实做到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7,1、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17,1、3 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17,1.5。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 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 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