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职业卫生18,3。1、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防护规定 18 3。2,防噪声及防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1.噪声控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规定,2,防振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有关规定,18,3,3,防暑,防寒及防潮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 T。503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有关规定、18,3、4,防电离辐射及防电磁辐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放射源的地方。建筑物及放射源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16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的有关规定、2 电磁辐射的卫生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T.5025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的规定。18,3、5。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机构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