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7.1.一般规定17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废渣 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采用成熟,先进 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 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7 1、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 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 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17 1,3。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17、1 5、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