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7。1,一般规定17,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 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 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废渣。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 采用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7,1 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17,1.3.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17,1,5、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 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