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7、1。一般规定1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 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废渣 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采用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7,1,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 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 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 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17.1 3.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 17 1 5。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 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