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道路的平交与立交。第3.4、1条、交叉口竖向设计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较简单的交叉口可仅标注控制点的高程,排水方向及其坡度.图3,4 1a.排水方向可采用单边箭头表示.二.用等高线表示的平交路口,等高线宜用细实线表示。并每隔四条细实线绘制一条中粗实线。图3.4.1b,三。用网格高程表示的平交路口.其高程数值宜标注在网格交点的右上方、并加括号,若高程整数值相同时,可省略,小数点前可不加,0,定位、高程整数值应在图中说明、网格应采用平行于设计道路中线的细实线绘制,图3 4、1c.第3、4,2条,当交叉口改建,新旧道路衔接 及旧路面加铺新路面材料时、可采用图例表示不同贴补厚度及不同路面结构的范围、图3.4.2,第3、4 3条。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高程数值应标注在板角处,并加注括号、在同一张图纸中,当设计高程的整数部分相同时。可省略整数部分、但应在图中说明,图3。4、3,第3.4。4条.在立交工程纵断面图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道路设计线均应采用粗实线绘制。其测设数据可在测设数据表中分别列出。第3、4 5条,在立交工程纵断面图中 上层构造物宜采用图例表示、并示出其底部高程 图例的长度为上层构造物底部全宽、图3 4 5、第3.4、6条.在互通式立交工程线形布置图中.匝道的设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干道的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图3.4。6,图中的交点 圆曲线半径。控制点位置.平曲线要素及匝道长度均应列表示出,第3.4 7条.在互通式立交工程纵断面图中 匝道端部的位置,桩号应采用竖直引出线标注.并在图中适当位置用中粗实线绘制线形示意图和标注各段的代号,图3 4.7,第3.4 8条.在简单立交工程纵断面图中。应标注低位道路的设计高程 其所在桩号用引出线标注,当构造物中心与道路变坡点在同一桩号时,构造物应采用引出线标注,图3、4,8,第3,4。9条、在立交工程交通量示意图中,交通量的流向应采用涂黑的箭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