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房不公示相应证件的 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至五项规定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出租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