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销售商品房不公示相应证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停止销售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至五项规定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出租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 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 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