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给水形式6,1,一般规定6 1,1,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 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次生灾害,商务连续性,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6.1,2.城镇消防给水宜采用城镇市政给水管网供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镇市政给水管网及输水干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2、工业园区,商务区和居住区宜采用两路消防供水 3.当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每个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宜按一个市政消火栓计算或根据消防车停放数量确定,4 当市政给水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时 宜建设市政消防水池。且建筑消防水池宜有作为市政消防给水的技术措施,5、城市避难场所宜设置独立的城市消防水池、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m3.6 1 3,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 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2。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6.1、4 工艺装置区 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室外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场所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但当无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炮。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且在城镇消防站保护范围内时.可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2 堆场等场所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但当可燃物堆场规模大.堆垛高 易起火.扑救难度大、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6、1.5.市政消火栓或消防车从消防水池吸水向建筑供应室外消防给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供消防车吸水的室外消防水池的每个取水口宜按一个室外消火栓计算、且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 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当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时。符合本条上述内容的室外消火栓出流量宜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但当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时。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超过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6.1.6。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6、1.7 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6 1、8.室内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且不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但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时,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6 1。9,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2。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3,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 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6。1。10。当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时.消防水泵的供电或备用动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2,工业建筑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6,1。11 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矿企业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且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2,2,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00m2 3.公共建筑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6,1、12.当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且市政允许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时.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宜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但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大于建筑的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之和,6,1、13,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分析比较多种系统的可靠性.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当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但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5 2、1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8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