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 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经营等与建筑市场有关的活动、以及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区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市政公路,交通港口管理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水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有序的原则,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第五条,本市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归集。评价.发布建筑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实行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制度,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