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 specification,for,public places Part。4、Bathing buildingsGB,37489.4 2019发布日期 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2和5.2 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 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GB 9665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