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 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 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 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 3 5,1,2,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住宿场所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 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 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 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