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 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 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本部分是GB 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 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