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 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 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 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 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 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 食品加工管道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 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 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 李涛 田靓 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