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 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电源装置 电极 管、板 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 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 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 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 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 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 吴志敏 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