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 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09实施日期 2020、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 电极、管、板 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 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 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 副产物 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 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 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 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 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