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09实施日期、2020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8232 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 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 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 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 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 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 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