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 2020发布日期.2020 04 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 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 内容 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 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 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 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 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 将 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 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 吴志敏 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