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 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 Part,4。Bathing、buildingsGB 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 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 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 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 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