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 4、Bathing,buildingsGB,37489 4,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 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 9665 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 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