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 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 2019,11,01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 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倪骏,郭常义.郑毅鸣 陈健,翟清。沈新 吴世达.苏瑾,张莉萍 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 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