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 for、public places Part.4 Bathing,buildingsGB,37489 4、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 2 5、2 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 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 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665.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