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 for,public。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 4 2019发布日期.2019 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 5。2、2和5、2 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 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 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 本部分与GB,9665 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 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 苏瑾.张莉萍。杨彦敏 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665.1988.GB 9665、1996,